結垢鍋爐清洗時機的確定
鍋爐清洗我國化學清洗技術有了很大的進步,各種工業設備內的污垢都能用化學清洗,特別是化學清洗在鍋爐上的應用,鍋爐清洗對確保鍋爐的安全經濟運行起到很重要作用,然而決定設備何時需要清洗,確實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由于擔心化學腐蝕問題,一些國家曾規定了運行設備的允許清洗次數。例如,以前規定鍋爐在其使用年限內最多允許清洗兩次,我國有關部門也曾引用這一規定,現在還有鍋爐不宜連續兩年進行化學清洗的規定,這些規定主要都是針對化學清洗會對鋼制設備產生腐蝕這一原因作出的,因為化學清洗主要是應用鹽酸或氫氟酸這兩種強酸進行的。但是隨著化學清洗技術的提高,特別是一些先進的緩蝕技術的應用,對金屬材料起到很好的保護作用。有實驗證明在清洗20次以后,鍋爐金屬的機械性能仍然沒有受到多大影響。
因此,在化學清洗的次數上,應以水垢量為是否進行化學清洗的依據,但是鍋爐行業的化學清洗隊伍的人員培訓和資格審批必須嚴格。鍋爐壓力越低,給水品質越差,也就越容易結垢。特別是近幾年發展起來的用于洗浴及食品蒸煮的小型鍋爐基本上沒有水處理設施,而各地區水質差別特別大,因而清洗時間間隔應根據結垢速度和運行周期的關系確定。根據傳熱基本定律,導出計算最大允許垢量估計值的方法,用戶可根據此值決定其設備的清洗時機。水冷壁管最大允許垢厚為2.0mm,超過這一厚度,爆管便難免發生。因此當結垢程度接近這一數值時,便該確定要進行鍋爐清洗了。對裝有時監測儀器的設備來說,設備內是否結垢以及結垢程度,都能從這些參數上反映出來,這時,只要總結參數變化,就可以判斷設備是否應該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