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內部檢驗的主要內容(鍋爐內檢)
1、首先查閱上次檢驗記錄,值班記錄,水處理記錄等資料,了解鍋爐在使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2、檢查鍋筒(鍋殼),爐膽,管板,封頭,管子等受壓部件。
查找鼓包、凹陷、彎曲等變形情況,重點是爐膽的縱向、環向對接焊縫;人孔、手孔、爐門、管子、管座,角板撐的角焊縫,以及管板、封頭的扳邊和孔帶區。
檢查腐蝕情況,重點是鍋筒內側水位線附近,人孔,手孔附近,下腳圈等。
檢查磨損情況,重點是爐門圈,小煙室,煙氣流速較高的部位及吹灰器吹掃區域的管壁。
檢查滲漏情況,重點是爐管脹口處,管頭伸出部分是否有裂開或磨損,管板及受壓部分有無環形裂紋。
檢查上次檢驗中有缺陷的部位。
3、集箱檢查:重點是內部腐蝕,銹垢以及手孔接合面的嚴密情況;外部是否變形和鼓包,特別是防焦箱,應仔細檢查。
4、檢查爐管有無腐蝕、裂紋、鼓包,彎曲或變形,管壁有否磨損減薄;與鍋筒連接的所有管子(如進水管,蒸汽管、排污管,水位計連通管等)的接口處有否滲漏和腐蝕。
5、鍋筒內進水管的位置,長度和射水方向是否合理。
6、最高火界是否在安全水位線以下。
7、爐墻、前后拱、隔焰墻以及煙道和所有的絕熱材料,有無燒壞、脫落或倒塌,損壞處的梁(鋼架)和應絕熱的部件,有無過熱變形。
8、過熱器和省煤器,必須檢查有無滲漏,腐蝕、裂紋、變形,過熱變質以及內部結垢和外部積灰情況。
9、各種附件的規格、數量、安裝地位等,是否符合規定。特別是下列附件,應重點檢驗。
安全閥的口徑和它與鍋筒等相接短管通路的截面積和排汽量是否符合規定。
壓力表連接管路是否暢通,有無被水垢雜物堵塞。連接管有否加用U形管或環形管,有否裝接校驗壓力表用的接口和三通旋塞。
水位表的高低位置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最低水位是否高出鍋爐的最高火界,是否標出最高和最低允許水位標志,上下連接的管子有無堵塞現象,所有旋塞是否靈活;低地位水位計的連接管是否單獨接在鍋筒上,管徑是否符合要求。
排污閥的口徑是否夠大,材質和選型是否符合要求;排污管的口徑,材質和彎頭處的弧度是否符合要求。